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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钞票复制的一般信息

污损欧元钞票是违法行为。

欧元钞票复制品不得出现在侵犯性场合(如用在色情或暴力作品中)。禁止进行与欧元钞票有关的版权法规相抵触的复制。

《指导条例 ECB/2003/5 》的第一条提出了界定违规复制的标准,《决议 ECB/2013/10 》的第二条提出了界定非法复制的标准。这些复制行为原则上被禁止。《决议》第二条第三款提出了界定合法的及无需许可即可进行的复制的标准。如不满足这些标准,必须能夠证明钞票复制遵守了相关规定。

印刷媒体复制

适用一些限制条件。关于复制品大小有不同的规定,取决于复制单面还是双面。一般来说,合法复制需遵守《决议 ECB/2013/10 》和《指导条例 ECB/2003/5 》的规定。

电子媒体复制

如同时满足下面两个条件,可复制钞票影像,为公众提供数码影像:

  • 影像分辨率不超过 72 dpi。
  • 用对比色沿钞票对角线标明「样本」(SPECIMEN)字样 - 其长度至少达到复制品长度的 75%,字符高度至少达到复制品宽度的 15%。